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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广播电视大奖2019-2020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中广联律字[20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协(学)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台学会,海峡电台学会,各有关专业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广播电视优秀节目政府奖,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承办。
根据2021年的工作安排,2019-2020年度的广播电视节目评奖工作于2021年一并完成。评选范围是:2019和2020两个年度的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栏目),2019和2020两个年度的广播电视对外新闻节目、对港澳台广播节目和广播文艺、广播剧节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
1.广播新闻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超长消息(4分钟以上,该类消息在获奖名额中不超过1个)、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每集不超过4分钟,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
长、短消息项目报送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
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
系列报道、连续报道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署名以6人为限。
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2)评论:新闻评论节目(10分钟以内)。
评论节目项目作者指采写、编辑,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时长30分钟以内)。
专题节目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 :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
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
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
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
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
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编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电视新闻节目
(1)消息:要求同“广播消息”,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连续及系列报道(每集4分钟以内,报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要求报送项目节目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要求同“广播专题”,节目时长45分钟以内、纪录片(时长不限)
(4)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现场直播”。
(5)栏目:要求参见“广播栏目”。
(二)广播电视对外新闻节目
1.消息:具体要求参见“广播消息”。
2.评论:具体要求参见“广播评论”。
3.专题:具体要求参见“广播专题”。
4.栏目:具体要求参见“广播栏目”
特别提示:广播电视对外新闻是指供国外受众收听收看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含面向港澳台地区),申报材料应提供该节目在国外落地的证明,比如:在国内承担外宣任务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或在国外的电台、电视台或网络播出等。
(三)对港澳台广播节目
1.消息:具体要求参见“广播消息”。
2.评论:具体要求参见“广播评论”。
3.专题:具体要求参见“广播专题”。
4.栏目:具体要求参见“广播栏目”。
特别提示:对港澳台广播节目是指供港澳台地区听众收听的广播节目,申报材料应提供该节目在港澳台落地的证明,如在大陆(内地)承担港澳台宣传任务的广播播出频率等。
(四)广播剧节目
1.单本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广播剧,可分上下集,本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连续剧: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报送3集,本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儿童剧:时长不限,连续的儿童剧报送3集,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微剧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
(五)广播文艺节目
1.音乐节目: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文学节目:人物评介、作品欣赏、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板块或配乐广播文学节目,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戏曲节目:戏曲专题、戏曲板块、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戏曲广播剧节目等,其中戏曲专题、戏曲板块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戏曲广播剧时长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4.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连播评书,报送2集,时长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5.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影视剧录音剪辑等,报送完整节目,时长不限,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二、参评指标
参评指标包括2019、2020两个年度,请推荐单位均衡分配。
(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学会报送20个对内广播参评作品(其中消息8个,评论2个,现场直播2个,专题6个,栏目2个);20个对内电视参评作品(其中消息8个,评论2个,现场直播2个,专题6个,栏目2个);各省级协(学)会报送28个参评作品(其中广播、电视消息各4个,评论各2个,现场直播各2个,专题各4个,栏目各2个);各专业委员会报送2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送6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
(二)广播电视对外新闻节目
各省级广播电视协(学)会报送8个参评作品(广播、电视各4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学会报送12个对外广播、电视参评作品(每项报3个);广播对外宣传工作委员会报送12个参评作品(每项报3个)。
(三)对港澳台广播节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学会报送12个参评作品(每项报3个);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含中国华艺广播公司)报送8个参评作品(每项报2个);各省级广播电视协(学)会报送4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对港澳台广播委员会报送20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
(四)广播剧节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学会报送6个对内广播参评作品、2个对外广播参评作品;各省级广播电视协(学)会报送4个参评作品(省台报送2个,地市台报送2个);中国广播剧研究会报送20个参评作品(每项报送5个)。
(五)广播文艺节目
中央广播电视学会报送10个对内广播参评作品(每项报2个),4个对外广播参评作品,类别自定;各省级广播电视协(学)会报送6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广播文艺委员会报送12个参评作品(每项报送2个,另2个自选);有声阅读委员会报送4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
中广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可在现有报送数额基础上增加3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常务理事单位可在现有报送数额基础上增加1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以上均~由本通知所列参评单位统一报送。
三、评选标准
1.舆论导向正确,突出新时代精神,守正创新,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代感强,富于创新。
3.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审美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4.传媒特点突出,传播方式多样,影响力大,感染力强。
5.制作精良。
四、送评节目播出时限
(一)2019年度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2020年度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
(二)广播电视对外新闻节目、对港澳台广播节目、广播文艺广播剧节目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
五、有关事项
1.各参评单位请认真打印《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节目推荐表》,为使推荐表整洁美观,便于装订成册,请以印刷体填表,表格的电子版可到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网365亚博网站app官网下载(网址:www.carft.cn)。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
推荐表必须加盖参评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2.各推荐单位均应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参评指标报送参评节目,超出指标的节目视为无资格参评。每个奖项的参评目录统一由推荐单位(各省级广电协(学)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学会或相关专业委员会等)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
3.各推荐单位的初评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收群众代表参加评选。节目初评后要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与参评资料一起(纸质版)报送中广联合会自律维权部。
4.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播出日期时段等,如出现不符合通知要求和规定情况的,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请特别注意。
5.严禁为评奖而重新制作、修改节目,节目中不得添加报送大奖的黑屏或蓝屏说明,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相关节目不得参评并通报批评,取消送评单位和相关个人两届参评资格;
如在颁发证书后接到举报,一旦核实即收回证书并在中广联合会365亚博网站app官网通报。
6.所有参评作品均须是公开播出的作品,为推广宣介评奖成果,中广联合会对参评节目享有媒体展播权。推荐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六、参评作品报送办法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将参评作品的纸质版文字材料和原版播出作品的音视频复制件,快递至相关协办单位。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为避免延误或丢失,请务必使用快递寄送。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各参评单位、评审专家的工作协同,提高评选工作效率,我会建立了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网络评选系统。
参评材料电子版通过“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奖系统上传(网址:gbds.pingshen.nrta.gov.cn)。
各参评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
七、对参评节目申报材料的要求
1.快递材料要求
由推荐单位填写的1份推荐目录(表样为附件1)、1份推荐单位公示结果、1份诚信参评承诺书、每个节目各3套文字资料(包括推荐表、节目简介、节目文稿)。
1份广播或电视原版播出节目复制件。广播作品请复制为wma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请复制为wmv或mp4格式。复制后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栏目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含广告)。
将报送的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签字推荐表的扫描件以及播出的节目复制件拷贝到u盘,与纸质资料一并寄出。
2.网络评奖系统上传的参评材料电子版及制作要求
(1)文字材料按照网络评奖系统流程填报。
(2)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m,文件过大请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视频文件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mp4格式文件。
八、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通知要求的时间之前分别将纸质版材料和“网络评奖系统”电子版材料报送给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自律维权部。 “网络评奖系统”将于截止日期前10天开放。
1.对港澳台广播节目(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联系人:谢映珊 15059186214
评奖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3月30日
2.广播电视对外新闻节目(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开明街4号宁波广电集团总编室
联系人:孙文霞 15867800997 0574-56110028
评奖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5日—4月12日
3.广播文艺广播剧节目(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联系人:王欢 13766818342
评奖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6月1日—6月10日
4.广播新闻节目(截止时间:2021年5月1日)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经视大厦湖北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张微 13607122009
评奖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4月30日
5.电视新闻节目(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赵雨婷 18088682926
盛思蓝 17643189115
评奖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5月30日
九、中广联合会自律维权部
自律维权部工作人员
吴珍珍:86093781、15711324457
孟芳卿:86093781、13910957142
王 盟:86093301、1370108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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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的评选,不仅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成果的检阅,也是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采制人员的肯定和鼓励。因大奖名额限制,参评名额十分宝贵,一旦申报节目或申报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该节目会失去参评机会。希望各申报单位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审核、把关责任,严格按“通知”要求推荐参评节目和提供参评材料,保证节目顺利参评。
特此通知。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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